關于報送網民給省主要領導建言獻策類留言事項的答復意見的函
2017-04-01 來源: 廣東省環保廳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粵環函〔2017〕420號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報送網民給省主要領導建言獻策類留言事項的答復意見的函
省府辦公廳:
轉來文件處理表(辦文編號:公開0161)收悉。群眾在省府網提出加強我省廢舊電池回收處理工作的建議。對此,我廳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業務部門研究處理,現將答復意見報告如下:
環保部門高度重視廢電池污染防治工作。國家環保部組織對《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進行了修訂并于2016年12月發布,從廢電池的收集到利用各個環節提出了污染防控的技術要求,重點控制的廢電池包括廢棄的鉛蓄電池、鋰離子電池、氫鎳電池、鎘鎳電池和含汞扣式電池。我省2016年1月1日實施的《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棄充電電池、紐扣電池等廢電池列為有害垃圾,由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導全省城鄉生活垃圾的處理工作。我省各市環境衛生等部門在當地組織開展了多年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部分地市還在居民小區等處設置了廢電池回收箱對廢電池進行統一收集、統一處置。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推動廢鉛蓄電池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設施的建設,加強對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的監督管理;進一步推廣廣州、深圳等市環境保護工作的先進經驗,強化廢棄充電電池、紐扣電池等有害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和處理的監督工作;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和垃圾分類的宣傳教育力度,增強公眾生活垃圾減量、分類的意識,倡導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鼓勵公眾參與生活垃圾處理的監督活動。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