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東社區平東大道以北,沿江路以西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地塊名稱:平東社區平東大道以北,沿江路以西地塊

占地面積:11432.82m2

地理位置:平東社區平東大道以北,沿江路以西

土地使用權人:佛山市南海區桂城街道平東社區新石股份經濟合作社

地塊土地利用現狀:未利用地

未來規劃:類用地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單位:廣東思創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二、第一階段調查

第一階段調查工作開展時間為20226月。根據調查情況,地塊歷史沿革清晰,1975年以前,地塊主要為耕地、魚塘。1975年后,耕地逐步開挖為魚塘,至1990年,調查地塊整體開挖為魚塘。1990~1997年,調查地塊整體作為魚塘使用。1997年開始,佛山市南海區平東油料廠租用調查地塊進行擴建,建成年產再生油10000噸項目,該項目在調查地塊內功能區域包括兩個魚塘/消防水池、魚塘、倉庫、雨水過濾池、設備維修間、并涉及少部分儲罐區。2001年,佛山市南海區平東油料廠對廠區進行平面布局調整并進行第二次擴建,建成年產再生油33000噸項目,該項目在調查地塊內功能區域包括兩個魚塘/消防水池、兩個雨水過濾池、設備維修間、小儲罐區、危廢間、配電房、鍋爐房,并涉及少部分大儲罐區。2014年佛山市南海區平東油料廠停產,并對廠內原料、產品、固體廢物進行清理。2018年,企業完成生產設備拆除工作。2019年,相鄰有軌電車1號線建設過程中,將相鄰佛山市南海區平洲平東佳晟五金廠、金屬加工廠約2000m3余泥堆放在調查地塊南側區域,并堆放至今。2018年至今,調查地塊范圍內為空置狀態。

根據地塊歷史調查和人員訪談可以分析得出,調查地塊重點關注區域包括整體地塊區域,主要涉及特征污染物為重金屬(砷、汞、鎘、六價鉻、鎳、鉛、銅、釩、鋅、鈷、銻、鈹)、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烴(C10-C40、揮發性有機物(一溴二氯甲烷、溴仿、二溴氯甲烷、1,2-二溴乙烷、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半揮發性有機物(2-氯苯酚、多環芳烴(16項)、六氯環戊二烯、2,4二硝基甲苯、2,4-二氯酚、2,4,6-三氯酚、2,4-二硝基酚、五氯酚、苯酚、2-硝基酚、4-硝基酚、2,4-二甲基苯酚、2,6-二氯酚、1,2,3-三氯苯、1,2,4-三氯苯)。

三、初步采樣調查

第二階段初步調查時間為2022711日至2022715日。鉆探單位為廣東玩泥巴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土壤、底泥樣品(除)、地下水樣品及地表水樣品(除釩、2-硝基苯酚、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2,4-二硝基苯酚、4-硝基苯酚、2,6-二氯酚)的采集、流轉、檢測分析單位為廣東菲馳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土壤及底泥樣品、地下水樣品及地表水樣品(釩、2-硝基苯酚、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2,4-二硝基苯酚、4-硝基苯酚、2,6-二氯酚)的采集、流轉、檢測分析單位為廣東安納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初步調查布設9個地塊內土壤監測點、2個地塊外土壤對照點、4個地下水監測點和3底泥監測點、2個地表水監測點,共53個土壤樣品(包含2個對照點)、3個底泥樣品、4個地下水樣品、2個地表水樣品。土壤、底泥樣品檢測指標包括基本理化性質(2項)、重金屬(7項)、VOCs27項)、SVOCs11項)、銻、鈹、鈷、釩、鋅、一溴二氯甲烷、溴仿、二溴氯甲烷、1,2-二溴乙烷、多環芳烴(外加8項)、六氯環戊二烯、2,4二硝基甲苯、2,4-二氯酚、2,4,6-三氯酚、2,4-二硝基酚、五氯酚、苯酚、2-硝基酚、4-硝基酚、2,4-二甲基苯酚、2,6-二氯酚、1,2,3-三氯苯、1,2,4-三氯苯、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烴(C10-C40。地下水、地表水樣品檢測指標包括重金屬(砷、汞、鎘、六價鉻、鎳、鉛、銅、釩、鋅、鈷、銻、鈹)、氟化物、氰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烴(C10-C40、揮發性有機物(一溴二氯甲烷、溴仿、二溴氯甲烷、1,2-二溴乙烷、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半揮發性有機物(2-氯苯酚、多環芳烴(16項)、六氯環戊二烯、2,4二硝基甲苯、2,4-二氯酚、2,4,6-三氯酚、2,4-二硝基酚、五氯酚、苯酚、2-硝基酚、4-硝基酚、2,4-二甲基苯酚、2,6-二氯酚、1,2,3-三氯苯、1,2,4-三氯苯)。

根據樣品檢測分析結果:

1、地塊內土壤樣品中:11種重金屬指標(砷、鎘、銅、鉛、鎳、鋅、汞、銻、鈹、、有不同程度的檢出,但所有樣品的檢出結果均未超出對應的污染風險篩選值;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檢出;石油烴(C10-C40有不同程度的檢出,所有檢出樣品的檢出結果均未超出對應的污染風險篩選值;總氰化物未檢出,總氟化物有不同程度的檢出,但所有樣品的檢出結果均未超出對應的污染風險篩選值。

2、地塊內地下水樣品中:砷、可萃取性石油烴(C10-C40)、氟化物、汞、銻、鈹、釩7種指標有不同程度檢出,其余指標未檢出。檢出指標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類水質標準限值、《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推導出類用地風險篩選值要求。

3、地塊內底泥樣品中:重金屬因子除六價鉻外,均有不同程度檢出,檢出結果均低于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揮發性有機物和半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檢出;總氟化物、石油烴(C10-C40遠低于第二類用地篩選值。

4、地塊內地表水樣品中:重金屬僅砷、銻、鈹、釩檢出,最大檢出值均遠低于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檢出;氟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烴(C10-C40)檢出,最大檢出值均低于第二類用地篩選值。

四、初步調查結論

綜上,調查地塊土壤樣品和地下水樣品無超篩選值情況,調查活動可以結束,調查地塊作為第類用地進行開發建設的人體健康風險可接受。






附件下載:12、平東社區平東大道以北,沿江路以西地塊土壤污染初步調查報告 -簡本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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